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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国考招警考试公安执法常识:法人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时间:2019-07-28 08:45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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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常识 法人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1.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执法常识 法人终止的原因

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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