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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申请”与“辞职通知书”本质上是不同的,你知道吗?

时间:2019-06-30 01:14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员工辞职需要公司批准吗?

可能很多人会说:“当然了,辞职需要提交《离职申请》公司审批后进行交接办理离职呀,这是公司流程。”

那我们一起来看看《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

【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辞职)的规定中并未要求必须由用人单位批准,但员工要注意的是必须有公司已经签收的证据,也就是符合“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否则很有可能公司以未收到员工的辞职通知书为借口,推卸责任。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辞职)的一个共性问题就是很多员工提前递交的是《辞职申请》,而不是《辞职通知书》。申请和通知书看似差不多,其实相差十万八千里。辞职申请是需要征得公司的同意后,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在员工提交《辞职申请》后作出的是不予批准的答复,那么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就仍然有效,双方应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但《辞职通知书》则是员工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不需要公司批准或者同意,只要员工依法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则30天后双方劳动合同即行解除。

看了以上的解析,是不是很多伙伴都有恍然大悟之感?原来,辞职也是一门技术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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