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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

时间:2019-06-29 20:20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已经公布,新东方网高考频道高考网整理发布简章内容,供有意填报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考生和家长参考。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直属部门:广西教育厅

  第四条 学院全称: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院代码:14512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办学地点: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91号(东校区)

  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168号(西校区)

  第三章 招生对象、专业、人数及收费标准

  第十条 面向全国招收参加普通高考的各民族考生,2019年招生专业(方向)31个,计划招收全日制高职新生4800人。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区)教育厅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一条 严格按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所有招生专业、人数及收费标准通过学院招生简章及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

  学费: 6000-7200元/学年(按专业不同);

  住宿费:800-1300元/年(按住宿条件不同);

  书费:预收书费600元/学年.人,按实际支出结算,多还少补。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院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严格执行招生工作 “六不准”、“十严禁”,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三条 统考外语语种:英语。

  第十四条 报考我院考生均需参加高考体检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文)标准执行。

  二、因专业性质所限,我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要求考生身高:女生1.63m及以上,男生1.73m及以上,无色盲色弱(不能识别红、黄、绿三种颜色中任何一种)。

  三、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体检复查,对既往病史瞒报、不符合以上体检要求的新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

  一、普通高考招生

  普通高考招生按设置招生计划所在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所规定的录取批次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对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确定专业: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相关专业。

  2、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二、单独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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