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8-07 00:06 | 来源:网络整理 | 作者:采集插件 | 点击:次
根据银监会出台的三个办法与一个指引的原则,结合流动资产贷款暂行办法,银行这么做也是可以的,主要是实现银行对贷款用途的监督效用。至于在不在借款人银行走一下帐,这个看银行的具体操作。这个案例既然没走,银行也应该给代替借款人支付货款的证明文件,财务可以依据此核算记账。其实个人住房贷款也是这么操作的,银行也是直接支付给卖房人的。具体分录如下:
Dr:应付账款/预付账款-供应商B 40万
Cr:短期借款--XX银行 4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