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大学教育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招生章程

 

四、毕业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奖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2500元/年,学校综合奖学金一等1700元/年、二等1000元/、三等600元/年,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助学机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4、宿费

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宿费有1000元/年、800元/年和500元/年三种标准。

六、获奖说明

2006年学校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建设院校之一。

2010年被教育部评为2009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七、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经辽宁省教育厅审批的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与加拿大百年应用文理与技术合作举办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专科层次教育项目,说明如下:

1、在本校同批次录取;

2、学生在结束国内阶段学习后,符合申请签证条件并经考试合格者,自愿申请办理赴国外学习;

3、对学习期满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中国辽宁省普通高等专科毕业证书和加拿大安大略省大专文凭。

八、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学校按照省招办规定的调档比例进行调档,最高按120%比例调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我校2016年在辽宁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普通高考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办法:对进档考生我校按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不设专业级差。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中职升高职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办法:对进档考生我校按专业课成绩优先的录取原则安排专业,不设专业级差。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专业课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89708729 89708730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E-mail:lnccz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