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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师范大学安全管理处2018年监控系统维保设备采购中标公告

时间:2018-12-28 01:05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项目名称:安庆师范大学安全管理处2018年监控系统维保设备采购(四次)

  项目编号:CG-AQ-2018-22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9月4日

  开标日期:2018年9月28日9时00分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市徽晨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瑶海区瑞泰和园A区8栋906室

  中标金额:19.565万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网络摄像机海康威视 25台 490元/台;硬盘希捷120块 780元/块;拼接屏海康威视 4块 6200元/块等设备一批。

  评审委员会名单:余爱民、曹海、章鹏、江明友、杨裕民

  招标人名称:安庆师范大学

  地址:安庆市集贤南路1318号

  联系人:李圆圆

  联系方式:0556-5331167

  招标机构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安庆市龙山路215号五楼

  项目负责人:韩友华 联系电话:0556-5991160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安庆市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2347.8元

  公告期限:2018年10月26日至2018年10月27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庆市龙山路215号五楼,联系电话:0556-5991157。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

  联系电话:0556-5288986。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0月24日

  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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