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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如何加强党对高校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新时期如何加强党对高校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十九大报告指出,“办好我国高等教育,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掌握党对高校工作的领导权,使高校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

  9月10日, 全国教育大会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中强调,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

  作为教育系统党建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党建在吸纳大批青年进入党组织,为党提供源源不断的后备军和社会主义事业强有力的接班人方面发挥重要作用。8月19日召开的广东全省高校党建工作推进会强调,高校党建工作要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夯实政治根基,突出政治标准,提高政治能力。

  新时代新形势下,如何全面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责任制”?如何构筑院系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格局?如何在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民办高校如何加强党的建设?《南方》杂志记者邀请了中山大学党委书记陈春声、华南师范大学党委书记朱孔军、广州中医药大学党委书记张建华、广东白云学院党委书记刘剑锋一同探讨这些话题。

  细化规则确保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实

  《南方》杂志: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党对高校实行有效领导的制度保证,也是实现科学决策和民主管理的根本制度。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应该如何贯彻落实?

  朱孔军:近年来,华南师范大学党委坚持党政同心同德,构建高效运行、定期沟通、责任落实、健全决策执行等一系列机制,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社会参与”的内部治理结构和制度机制。

  我省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制度的实施办法》后,华南师范大学党委通过细化规则,健全了学校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为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首先是结合学校实际,细化修订《党政领导工作会议制度》,对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书记办公会和校长办公会的议决范围、议事规则、议题确定、会务组织、决策执行、纪律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同时,我们还制定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工作细则》,规定凡属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人才使用、重要阵地建设、重大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安排、重大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由党委研究决定,并明确决策范围和决策程序,确保重大问题党委集体研究和慎重决策。

  在行政班子决策运行方面,我们规定,校长办公会由校长负责召集,行政班子成员参加,党委书记和党委其他成员列席。经会议充分讨论后,校长主持会议并作出决定,副校长按照分工协助校长工作,既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又尊重校长对行政工作的最后决定权。

  虽然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职责不同,但在推动事业发展上是同心同德、同向同行的。学校党委建立了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部门定期沟通机制,书记校长每周一上午定期沟通工作,坚持重大事项事前会前沟通,明确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议题由书记和校长共同商定,淡化权力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形成书记和校长“性格相容、理念相同、相互坦诚、高度信任”的合作关系。

  在正副职沟通方面,书记和校长经常听取班子成员汇报,分管领域重要事项和拟上会重要议题须事先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做好前期沟通。在分管领导间,涉及业务交叉事项,明确分管领导决策前必须商询其他校领导,做到会前及时充分沟通,会后坚决贯彻执行,避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翻烧饼”现象。

  我们还制定出台了《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行为规则》,从8个方面明确校领导22条行为规则,引导书记、校长带头维护班子团结,注重合作建强班子,最大限度发挥班子整体功能,强化班子成员履职尽责。

  此外,我们还加大了对党委和行政决策事项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决策执行有力、落地见效。在党办校办专门成立调研与督办科,设4个人员编制,配齐配强人手,强化决策事项督办,促进决策落地,落实到底。书记校长亲自抓督办,分管校领导牵头落实督办事项;要求每个事项必须明确具体推进步骤和时间节点,及时跟踪,一追到底。对决策事项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每月一报,公布工作进展,接受师生监督,探索建立督办落实情况与单位及负责人考核挂钩机制。

  加强院系党组织班子建设,强化党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