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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江遴选考试策论文:从个税改革感受群众获得感(2)

时间:2018-11-27 02:29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一方面要提高个税起征点。这种改革比较简单易行,相比中低收入者,月收入达到15000元以上的高收入者减税效应更加明显,这不利于税收公平,也有违个税改革“增低、扩中、调高”的总原则,即中低收入者少缴或免缴税、高收入者多缴税。另一方面是建立分类征收和税前扣除机制。现在的税收制度不论人们经济负担大还是小,起征点都是一样的。假如能把首套住房按揭贷款利息、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家庭支出纳入税前扣除部分,能为养老育儿压力较大的工薪族减轻不少负担。此类适当的下调税率。我国现有的个人所得税采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为 3%-45%,对于老百姓来说,税率仍然偏高,其最高边际税率 45% 已远高于国际平均水平,为此调整税率也是重要的一环。

任何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在实践推进的过程中,我们或许还会遇到各类问题,为此我们要拿出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精神,在改革进入深水区时,稳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深化改革要做到“蹄疾而步稳”,就是要坚持敢试敢闯和稳扎稳打的统一。当前,我国个税改革已经开始进入专项费用扣除阶段,这就意味着实行了差异化、精准化的个税改革。只要我们不断前进,“蹄疾而步稳”,那么个税政策会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在这样的公平正义中,持续增加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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