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1-22 09:12 | 来源:网络整理 | 作者:采集插件 | 点击:次
3月16日,浙江警察学院招生办公布了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今年浙江警察学院将在浙江招816人。其中,在宁波招生88人。
【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志愿从事公安工作。
(三)政治条件符合公安工作的要求,必须通过公安机关的政治考察。
(四)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已经在浙江省常住户口所在地参加当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五)综合素质评价不低于B等,通过浙江省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无不合格科目)。报考前户口已经迁入浙江省的外省考生,其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认定办法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学校认可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和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级。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不低于P等,学业水平测试不低于C等。对无“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的往届生将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高的等级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等级。自选综合不计分。
(六)身体健康,男生身高1.70米(含)以上,女生身高1.60米(含)以上;男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体型匀称(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超过标准体重25%的为过于肥胖,对过于肥胖的考生严格控制);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均在4.8(含)以上;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各种疤麻、胎记和痣等),颈部、手臂、腿部(膝盖以下)无特别明显癜痕、疤痕、胎记、色素斑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无明显下蹲困难;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文身、少白头、驼背、斜颈,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无器质性心脏病。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1号)规定要求执行。
(七)必须通过《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综合测试】
根据警察素质要求,考生须参加由学校在高考前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包括面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均为综合测试不合格。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至4月8日;报名方式分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在浙江警察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现场报名地点在浙江警察学院滨江校区(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55号)。
(二)报名方法
凭浙江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和居民身份证,在浙江警察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办理报名手续(缴纳报名费130元);考生也可到浙江警察学院滨江校区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三)综合测试时间
综合测试集中在浙江警察学院进行。考生在综合测试规定时间当天8∶00—15∶00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高考报名证,到浙江警察学院滨江校区报到参加面试。面试实行综合淘汰制,面试合格的考生,领取《心理、体能测试证》,并于当天参加心理测试,第二天参加体能测试。未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不能参加第二天的体能测试。
【填报志愿】
(一)考生须参加2018年高考考试,选考科目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二)经综合测试合格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网上填报时间内填报志愿。
(三)浙江警察学院志愿单列,不占用普通类提前录取的5个院校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与普通类提前录取同时进行。填报浙江警察学院的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不能兼报艺术类第一批(含提前录取)、体育类提前录取志愿。
(四)浙江警察学院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工作开始前完成录取。被浙江警察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高校录取;未被浙江警察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影响普通类提前录取5个院校志愿的投档录取。
(五)报考浙江警察学院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第二段分数线。
(六)报考全省统招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反恐怖方向)必须填写第一专业志愿,否则无效。
(七)报考涉外警务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成绩不得低于120分。
【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