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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文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这几大领域重点推进!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鲁政办发〔2018〕21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全省政务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围绕重大部署着力推进公开

  (一)聚焦乡村振兴、经略海洋、新旧动能转换做好公开。及时公开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举措。加强《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推进落实情况公开,深入解读“三农”政策和强农惠农富农举措,把政策措施讲透彻、讲明白。修订完善《山东省村务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和程序,实现村务事项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各市政府和省委农工办、省民政厅、省农业厅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及时公开省委、省政府落实中央关于经略海洋的决策部署,做好《山东海洋强省建设行动方案》推进落实情况公开,深入解读海洋强省建设行动的主要任务、重点举措和重大意义,及时发布海洋科技创新、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世界一流港口建设、海洋新兴产业壮大、海洋传统产业升级、智慧海洋突破、军民深度融合、海洋文化振兴、海洋开放合作、海洋治理能力提升“十大行动”的政策措施、进展成效等,及时总结海洋强省建设的成功经验、典型。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增强全民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凝聚各级各界参与和支持海洋强省建设的合力。(有关市政府和省发展改革委、省海洋与渔业厅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及时公开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有关工作政策措施,以知识库的形式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相关解读材料。及时公开《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等相关规划政策落实情况、“10+3”专班工作进展、全省新旧动能转换成效进展情况等信息。依托政府网站、12345政务服务热线、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同步发布相关政策措施及解读、工作推进情况等信息。及时公开省政府《关于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做好工作激励机制和政策措施的解读,推动乡村振兴标准支撑工程、海洋强省标准创新工程、新旧动能转换标准领航工程,公共服务标准保障工程的实施;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引导各级各部门、社会团体和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化综合改革,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为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坚强保障。(各市政府和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二)聚焦“三大攻坚任务”做好公开。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进公开。密切关注政府债务、银行信贷、企业投融资、金融市场运行、互联网金融等方面的舆情,针对误读、曲解、不实的舆情,及时通过主流媒体、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及时进行有理有据的回应。深入推进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及时公开城市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转产或关闭任务的进展情况。公开并解读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水上交通、矿山、消防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措施。深化平安山东建设,扎实推进“雪亮工程”,及时发布“雪亮工程”进展情况、成效以及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情况。(各市政府和省金融办、省财政厅、省安监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围绕精准脱贫推进公开。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细化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公开内容。按照“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强化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脱贫攻坚规划、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安排及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情况、精准扶贫脱贫调查处理情况等内容的公开。按照分级公开的原则,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扶贫、财政及相关部门网站进行公开,乡镇、村级和项目实施单位在乡镇政府、村委会或项目实施地等利用固定的信息公开栏等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0天。(各市政府和省扶贫办牵头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