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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大主要特点!青海教师队伍建设迎来重大利好

 

10大主要特点!青海教师队伍建设迎来重大利好

  青海新闻网讯 (本网记者 雒婷 摄影报道) 努力培养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加快青海教育现代化发展,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奠定坚实基础。7月31日,《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实施。记者在8月3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实施意见》的出台和实施将成为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实施意见》的主要特点,可用“强、提、调、全、入、纳、培、引、扩、援”10个字来概括:

  一是,即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建立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教师党支部和教师党员。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抓好各级各类学校党建工作,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全面深化“四爱三有”主题教育,弘扬优良师德师风。

  二是,即提升教师待遇保障水平教师社会地位

  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建立中小学教师与公务员工资以及规范性津补贴等实际收入同步调整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推行优秀教师外出疗养制度,鼓励各地每年遴选贡献突出的优秀教师外出疗养。对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教师、中小学特级教师以及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的优秀教师,省内凭借相关证明或证件,享受机场、火车站等公共场所绿色通道和国有旅游景区(点)半价优惠。加大教师表彰力度,完善名优教师评选表彰体系,做好特级教师、杰出校长、杰出教师、优秀乡村教师等评选,为教师搭建阶梯式专业成长平台。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奖励表彰,构建与省级评选项目相衔接的荣誉体系,建立荣誉激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表彰机制。激励引导广大教师立德修身、潜心育人、奉献青海,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

  三是,即建立区域内中小学教师编制动态调整机制

  针对全省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量基本满足需要,农牧区基层学校教师素质整体不高、全省中小学教师学科结构不合理矛盾突出等问题,加大教师编制省级统筹力度,下放编制调整权限,建立完善市州、区县域内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量内动态调整机制,实行“县区域编制总量内一年一调,市州域按编制总量的一定比例统筹后三年一调”的动态调整。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盘活现有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增加教师编制总量,优先保证教育发展需要。

  四是,即健全教师教育体系

  进一步适应青海教育现代化发展对教师队伍的新要求,从源头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快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教师教育发展,提升西宁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全面落实国家“教师教育振兴十项行动”,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以提升教师教育质量为核心,加强教师教育体系建设,深化教师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提升教师素质能力。进一步健全以师大为主体、民大协同培养、相关职业院校为补充的教师教育体系,振兴教师教育。

  五是,即健全教师准入和补充机制

  全面落实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政策,严格教师职业准入,新入职教师必须取得教师资格。加强省级统筹规划、严格标准、规范考录工作,健全“省定标准、市州考招”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机制,遴选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从源头上保证新聘教师质量。规范中小学校教师管理,严禁擅自从学校长期抽调、借调教师。同时明确要求在中小学教师招聘中确定一定比例,专门用于音体美、心理学、科学等紧缺学科教师的招聘。

  六是,即实现特岗教师当年纳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