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1-09 02:28 | 来源:网络整理 | 作者:采集插件 | 点击:次
约翰·杜威是一位19世纪末到20世纪中叶的美国哲学家。他曾是现代民主的代言人,这种社会民主被他认为是最佳的社会交往方式。他指出,当代民主不仅仅是他那个时代,同时也是我们当今所担忧的。同时,杜威对艺术是如何融入并影响我们的生活和思想也有一定的见解。
我们从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开始:艺术的益处是什么?对杜威来说,我们的生活即体验,因此,我们每天的经历都很重要。杜威认为,艺术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艺术来源于生活又回馈于生活。当我们经历一次艺术体验,即一次真实的、完整的审美体验,那么我们就会感到充满活力。振奋人心的体验会带给我们活力,因为它可以触及到我们的心灵深处。审美体验往往与我们所关注的息息相关。因此,它是我们存在的核心。
我们之所以说审美体验会鼓舞人心,是因为在这个领会过程中我们会获得一种与它建立关系的冲动。杜威也意识到审美体验不仅仅是把事情归结到一起,即连接所有的点,同时也感觉到我们自己和这个世界的融汇。所以审美体验使我们有意识地融入生活,同时,它帮助我们建立、培养自身的审美能力和审美意识。这点对于杜威来说是生活中非常有益的事。
事实上,当我们获得了审美体验的同时它已影响我们了。我们不断地成长和进步是一种良性循环,所以杜威推断审美体验对我们的生活是有积极的影响,并且是必要的。因为我们需要不断成长以应变各种不可避免的变化以及生活的流动性。因此,审美体验不仅仅是供我们消遣和娱乐的,没有那么多娱乐消遣能像它们那样使得我们不断重塑自己。随着时间的流逝,随着生活的不断变化,我们回顾这些体验,利用它们去建立新的联系以及创造更多的价值。但是我需要补充一点,正如杜威解释的一样,审美体验不仅仅来自于艺术作品。
那么我们从哪里可以得到审美体验?这位哲学家指出两种方式:一种是在日常生活中通过我们与大自然、物件、人、观点、各种不同的事情之间的互动。如此,体验就像是艺术。另一种杜威称之为极为罕见的方式,则是通过艺术作品,当一件作品深深地打动我们,或者如他所说:“存在于个性化的体验之中。”但要注意的是,对于杜威来说,艺术不仅仅是画作和雕塑,作品的本身,艺术其实是一种体验。所以,艺术即体验。
如今,之所以被称为社会实践的艺术形式有如此强大的力量,是因为它不仅仅是获得审美体验的两种方式之一,即生活的原初形态或一种特殊的艺术形式,且是两者的结合:体验即艺术,艺术即体验。这是因为社会参与型的艺术家们用生活的过程(如会面及膳食)作为他们的艺术创作过程。通过社会实践把生活本身引入艺术的框架,这种体验是复合式的:我们的体验在审美层面上有直接的传递。如果我们思想开放并愿意去接受这样的体验,也就是说,如果发现它们对于我们的生活是有意义的,它们以某种个性化的方式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那么它们就能被转化,不仅是个人的,同时也是集体的。
艺术向来具有这样的能力:社会体验从一开始就转变成一种文化,但社会参与型艺术家们想利用这些体验来实现获得社会正义的目的,最终为大多数人争取利益,而不只是为少数或个人服务。我们要强调什么是我们所说的社会公正:社会公正是平等、公平、自由以及追求幸福的民主准则。
虽然杜威认为艺术可以帮助实现获得社会正义的目的,但他并不了解后来的社会实践艺术,可是他的确看到艺术的优点被各类艺术机构在试图获得权力,以及成为审美体验唯一的仲裁者时所利用。他质疑他们所引用的说法,即只有美术学院或艺术机构才是“艺术的家园”。这股风潮持续不断,所以当上世纪80年代“社会实践”这个概念被提出时,它成为当时在艺术领域中批判的焦点,因为它颠覆了现代主义的概念:谁是艺术家——是那些将这一观念传递给观众、参与者和公众的人;审美体验是如何发生的——通过一种物体将这一体验推向台前,并可以用来买卖;艺术可以做什么——相信审美体验是带有功能性的,是有用处的,能够对社会和个人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它的作用不仅针对于我们个人的感觉,同时成为社会发展的一种文化现象。这些思想都是杜威所提出的,正如同他主张艺术是驱动社会的力量一样。
举例来说,我们来看一个关于社会实践经常争议的观念:艺术能赋予人们力量。在社会实践的过程中合作者及参与者所获得的是满足感和力量;当这些人成为了一个新的社群或一个现有社群日趋活跃,寻找到了与世界更多的紧密联系,并证明了个人和集体在社会实践中的不断成长时,这种和谐的感觉日渐显现。正如杜威所提出的,如果生活中充满体验,那这种感觉即能被转化,因此,体验的过程本身就是一种审美。然而,这种力量常常被艺术评论家和理论家所贬低,负面地嘲笑它是一种“自我感觉良好”综合症。这非常可惜,因为对于参与社会实践的艺术家们以及那些被他们带入参与整个过程的人,如果在一个项目结束时感觉良好,那么这个过程就能激发个人和集体的潜力来推动改变。因此,感觉良好是积极正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