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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公告

 

欢迎报考东北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

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已在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简章(点击此处)中发布,请自行浏览查看。

网上报名前,考生应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浏览《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点击此处),点击网报公告(点击此处)栏目查询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网报公告,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

一、招生计划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硕士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为按照教育部下达我校2025年基础招生规模确定的参考计划,为各专业(包括全部研究方向)不含拟招收推免硕士生人数的拟考试招生人数。

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正式招生计划下达,结合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统考生报考生源及学科发展等情况研究确定(增加或减少),在复试录取阶段公布。

历年报考录取情况详见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右侧专题栏目-历年数据查询。

二、报名事宜

(一)报考点选择

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统筹考虑设置报考点,具体报考点设置及要求请浏览各省市招办网报公告(点击此处)。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东北大学本校应届生中在东北大学南湖校区就读的学生报考点应选择沈阳市和平区招考办,在东北大学浑南校区就读的学生报考点应选择沈阳市浑南区招考办;

2.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招考办);

3.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二)报考类别选择

1.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依据定向就业合同回原定向委培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中非在职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详见调档函)将全部人事档案转入东北大学。

2.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及[125601]工程管理)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类别应选择定向就业,定向委培单位为本人实际工作单位(定向委培单位名称将用于被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使用,名称应确保同实际工作单位全称完全一致,不得使用“单位简称”、“无”或“待定”等不明确的单位名称表述)。

3.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报考类别应选择定向就业,定向委培单位为实际工作单位,毕业后回原单位定向就业。

4.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其它事项

1.考生应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相关政策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弄虚作假等情形,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特别提醒:考生在填写报考专业,选择考试科目时,请注意专业、研究方向、初试外国语科目(语种)选择是否同本人实际意愿相符;考生在填写通讯地址信息,如通讯地址、移动电话等信息时,应确保上述信息在2026年9月前有效,其中移动电话应确保为本人长期使用。

2.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期间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为保证核验顺利,建议考生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并仔细对照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进行认真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