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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录取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

二、工作分工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是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校长是直接责任人。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在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统筹考虑学校实际情况,因时因地因校制宜,确定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调剂工作办法。

2.负责对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组织开展学校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3.制定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审核各学院(部)制定的专业(方向)复试名单、复试实施细则、调剂细则等材料。

4.审批各学院(部)上报的拟录取名单。

5.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三随机”工作机制。

6.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理正当待遇。

学校成立招生考试、宣传、网信、后勤保障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小组,建立各相关职能部门联防联控、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到人,负责推进有关事项。

(二)学院(部)按要求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学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学院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是学院复试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学院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学科特点,制定复试实施细则(主要包含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复试方式、复试内容、复试安排、工作流程等内容)、调剂细则,确定专业(方向)复试名单,并报学校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对外公布。

2.按照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标准遴选复试人员,各类人员要配齐、配足、配强。

3.制定复试人员培训方案,对所有复试人员分类、分角色,做好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培训,强化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

4.参照初试自命题有关工作要求,组织实施命题工作和评卷工作。命题工作原则上要求命制多套试题,内容、题型、题量等要充分考虑复试方式的特点和要求,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确保科学、规范、安全。评卷工作要多人分题评卷,要制订评分细则,加强评卷工作规范管理,确保评卷工作准确无误。

5.严格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包括材料审核和身份核验,要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的身份审核及资格审核。加强考生诚信考试教育,采取与考生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等方式,提醒并要求考生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

6.在学校相关规定基础上,组织各复试小组统一确定考核内容、评分规则、评分标准和工作程序。

7.复试期间“三随机”工作的组织实施。

8.参照初试考务工作管理规定,做好考务管理工作,合理编排笔试(机试)考场,合理布置面试教室、备考教室等,细化面试考核流程时间设计。提前配齐、配足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认真做好相关设备的测试、调试。

9.准确报送复试名单、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按规定开展复试、录取信息公开、接受考生相关咨询并做好解释工作。

10.学院承担其他工作的具体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学院(部)按要求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学院(部)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组长由本单位党委书记担任,纪委书记(纪检委员)组织实施具体监督工作。招生工作监督小组主要职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