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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业大学 林学院

 

根据《北京林业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北林研招[2024]12号)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林学院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及博士生培养规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实施方案。如简章中的个别内容与教育部新公布的政策有出入,则按教育部最新文件执行。


一、工作原则

1. 公平公正。确保招生资格审核、考核录取整个过程环节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评分公正、监督有效,坚决维护招生工作的公信力。

2. 质量核心。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3. 全面衡量。着力加强对考生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的考核,同时突出对学生创新能力、学术潜质和综合素质方面的考核。

4. 科学选拔。加强对申请资格、外语水平、专业理论的审查,充分发挥和严肃规范专家组的学术权力和责任担当,提高考核专家组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5. 规范录取。考核过程按照事先发布的招生录取办法、工作方案、实施细则等文件制度严格执行,按照程序规范录取,强化监督。


二、招生方式

本次将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一)直接攻博:选拔具有学术型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仅在我院国家重点一级学科(林学)下的二级学科内开展。

(二)硕博连读:在本校学制内的优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中,选拔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的硕士生攻读博士生,提前进入博士阶段学习。

(三)申请-考核:面向校内外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已经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向我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学院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和学院学科组织的考核环节,最终根据考核情况择优录取。


三、组织管理及要求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各学科招生专业目录的编制,博导年度招生资格初审;本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的过程管理和监控,审定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学科考核细则;组织实施学院命题、考核和录取等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密措施;遴选和培训学科考核小组的人员;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并做好考生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审查考核结果;处理考核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按有关规定做好本学院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生源提升项目工作。

(二)学科考核小组

考核小组由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副教授(含)及以上职称专家组成(其中至少三人为博士生导师)。

学科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学术水平及综合能力考查,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另设秘书一名,负责记录考核情况。有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员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不能担任考核小组成员,不能参与命题、审核和面试等相关工作。


四、报考基本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违规违纪违法处分;

3.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满足所报考学院及导师根据学科特点、人才培养目标规定的相关要求,具体要求见各学院招生办法。

(二)直接攻博

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考生须同时满足《北京林业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硕博连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