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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及黑龙江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调度会议精神,为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根据《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经济管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

一、指导思想

研究生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调剂、录取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环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复试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招生选拔质量。

(二)坚持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确保招生录取规范有序。

(三)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在对考生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加强对考生思想品德、身心健康状况、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等的考查;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的考查。

(四)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工作小组及导师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五)强化监督检查,加大违规处理力度,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切实严明招生纪律,全程接受学校纪委办公室的监督。

(六)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三、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成立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招生复试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复试人员资格审查小组、专家复试工作小组。具体如下: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

  员:各学科带头人

领导组具体职责:

1.负责制定本学院具体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细则中应对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进行详细说明;

2.负责组织成立学院复试人员资格审查小组、专家复试工作小组,并负责本学院各小组所有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及政策、业务培训;

3.负责制定执行本学院招生计划分配方案;

4.负责制定本学院各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

5.负责组织安排本学院复试试题的命制、保密及评阅工作;

6.负责审核学院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及信息公开;

7.负责协调本学院复试工作所需人员、场地、设备等具体工作的实施;

8.指派专人负责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软件等问题,确保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以满足远程复试要求。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监督领导小组

  长:书记

副组长:副书记

  员:辅导员等

监督组具体职责:

1.负责全面监督、检查本学院复试工作各环节实施;

2.负责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纪律培训;

3.负责监督学院相关信息公开情况,确保考生咨询、投诉渠道畅通;

4.负责依规受理申诉及举报,并对存在违规的人员及问题进行查处和移交。

(三)学院复试人员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分管副院长

成员:研究生秘书等

审查组具体职责:

1.负责与考生进行联络与信息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