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28 09:18 | 来源:墨客学术 | 作者:墨客学术 | 点击:次
【导语】:2023年南京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公告发布,具体的招生对象、报名条件、招生程序等见正文。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3〕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多元综合评价人才选拔新模式,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继续在江苏省内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热爱祖国、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符合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条件的江苏省优秀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申请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的学生须满足以下报名条件之一:
1、高二、高三年级3个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均位于所在中学同年级普通类同首选科目学生中前10%。
2、高二、高三年级3个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均位于所在中学同年级普通类同首选科目学生中前30%,且符合如下情况之一:
(1)考生所在中学为江苏省高品质示范高中首批建设立项学校,或与我校有人才培养深度合作的中学;
(2)考生高中阶段获得英语类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
(3)考生高中阶段获得人文类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
(4)考生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3、考生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任一学科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奖项落款为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计算机学会、中国植物学会和中国动物学会)。
三、招生专业、计划
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本年度招生专业和计划最终以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学校综合评价招生专业设置如下,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填报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首选科目要求 再选科目要求 招生专业(类) 计划数
历史 不限 劳动与社会保障 4
英语 4
公共管理类(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 5
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6
小学教育(师范) 7
学前教育(师范) 4
古典文献学 4
外国语言文学类(俄语、日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法语)(双外语) 7
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 8
历史学类(历史学(师范、非师范)、考古学) 10
社会学 4
旅游管理 3
法学 6
历史 思想政治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非师范) 6
马克思主义理论 6
历史 地理或化学 地理科学类(地理科学(师范、基地班)、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 6
物理 不限 劳动与社会保障 2
英语 2
应急管理 6
国际经济与贸易 4
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5
教育技术学(师范) 4
外国语言文学类(俄语、日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法语)(双外语) 7
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 4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4
测绘工程 5
能源动力类(能源与动力工程、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14
自动化 9
电子信息工程 4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环境工程、环境科学) 10
海洋资源与环境 8
法学 4
物理 化学 化学类(化学(师范、非师范)、应用化学) 12
材料科学与工程 8
物理 地理或化学 地理科学类(地理科学(师范、基地班)、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 16
物理 化学或生物 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师范、国家理科基地班)、生物技术、生态学) 20
食品科学与工程 6
生物工程 6
合成生物学 10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4月30日至5月10日(5月10日17:00报名系统关闭)
(二)报名流程
考生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