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1 19:24 | 来源:墨客学术 | 作者:墨客学术 | 点击:次
原创 24小时守护你的 平安盐城
宠物是人类的伙伴为人们带来了很多欢乐
但是
遛狗不牵绳、犬只随地大小便
等不文明养犬行为
也让不少市民颇为头痛
近期,盐城警方主动担当、积极作为、规范管理
集中开展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
大力推动《盐城市养犬管理办法》贯彻执行
助力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针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不文明养犬行为
蜀黍精心制作了一组原创漫画
请你来找茬
揪出不文明养犬行为
01小课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02
小课堂●●03小课堂●●04小课堂●●不得携带狗狗进入机关、医院、学校、商场、宾馆、饭店、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影剧院、体育场场馆、健身步道、候车(机)室等人员密集场所。
其他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可以决定其管理的场所是否允许携带狗狗进入。禁止狗狗进入的,须设置明显的禁入标识。
不得携带狗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小型出租汽车除外。携带狗狗乘坐小型出租汽车时,应当征得驾驶员及其他同乘人员同意。盲人携带有识别标识的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携带扶助犬不受本条规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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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课堂●●法律依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饲养宠物和信鸽污染环境的,由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依法依规养犬��
践行文明新风��
原标题:《我猜你闯不过第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