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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铁岭市教育局2023年人才引进(校园招聘)公告

时间:2023-03-28 21:04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为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力度,加强我市市直学校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经市委、市政府批准,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高等院校和省属重点(建设)师范类高等院校进行专场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铁岭市直院校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50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1.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类高等院校、省属重点(建设)师范类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体、音专业不限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指上述学校2023年毕业及择业期内(2021、2022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毕业生(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由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2.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类高等院校、省属重点(建设)师范类高等院校往届师范类毕业生,需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4.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并能够按期到市教育局报到;

  6.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并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7.以研究生身份报考的,本科阶段须为师范类,并且研究生阶段与本科阶段方向一致;

  8.铁岭地区教育系统正式在编人员不在本次招聘之列。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定向生(定向辽宁除外)、委培生;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4日至3月31日17:00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铁岭市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报名信息,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和资格审查材料PDF版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发送文件以单位岗位+姓名+电话号码命名。

  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与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一致,重复报名均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资格审查和考试时间、地点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请关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两轮。初审在网上报名阶段进行,需将1—7项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复审在现场进行,需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铁岭市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正反面打印,照片处插入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版,本人签字处必须手签);

  2.本人身份证;

  3.教师资格证书(或提供毕业时取得承诺书);

  4.参加社会实践经验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定向辽宁就业的须提供入学时签订的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5.《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本科学历毕业生携带:学生证、所学专业证明材料;应届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携带:本科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证明材料;

  6.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加盖院系公章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证明》一份;加盖院系公章的成绩单;

  7.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证书(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等各项荣誉证书、奖学金、能力等级证书、论文、课题、竞赛、其它获奖证书等),同一类型多个证书的,上传最高级别证书即可。

  现场审查时,以上材料除证件、证书和定向协议原件返还外,其余概不返还。

  (三)考试

  1.中小学教师岗位

  报名人数超过1:6比例的岗位,采用两轮考试;若不超过,直接进行面试(试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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