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3-03-24 12:56 阅读次数:
为充分发挥人才支撑引领作用,根据《鄂尔多斯市委 市人民政府印发<鄂尔多斯市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鄂党发〔2021〕22号)和《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60号)文件精神,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协会所属事业单位决定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协会所属事业单位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5名。具体岗位信息和要求详见《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协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岗位目录》(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自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较高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水平、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综合素质。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国民教育序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教育部认证的海外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年龄要求: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含)(即1992年3月2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即1987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3.专业要求:符合《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协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岗位目录》所列学科和专业要求。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普通高校在校生(不含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2.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鄂尔多斯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离开鄂尔多斯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通过鄂尔多斯市在有关高校举办的校园招聘活动现场投递简历、填写报名表。
(二)资格审核
报名考生的资格初审由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协会现场组织进行。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须持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