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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河北唐山乐亭县专项选聘教师12人公告

时间:2023-03-21 23:15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优化人才结构,满足教育系统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文件精神,拟面向重点师范类等院校选聘事业编制教师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民主、公开、择优的原则;

3.坚持综合考核、注重实用的原则。

二、选聘数额

本次选聘事业编制教师12名。具体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乐亭县2023年专项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选聘范围

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省级重点师范大学(36所省级以上重点师范学校名单见附件2)和国家“双一流”院校2023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国办发[2018]75号)精神,免费师范生或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四、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素质符合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6.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其中,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

7.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2年3月21日-2005年3月20日之间出生)。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3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核、公示、签约、备案、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从2023年3月18日起在部分省重点师范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发布选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1日8:30-3月26日中午12:00 (非报名时段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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