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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芙蓉计划”——高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3-03-03 02:52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关于申报2023年“芙蓉计划”——高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项目的通知


湘教工委通20237

关于申报2023年“芙蓉计划”

——高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项目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推动全省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努力培养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根据《湖南省省级人才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湘人才发〔20221号)、《关于实施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的意见》(湘教工委发〔20193号)精神和打造为时代育新人品牌的工作思路,现就开展2023年度芙蓉计划”——高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芙蓉计划”——高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项目分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青年骨干队伍建设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团队建设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名师工作室建设项目三个类型。具体建设标准和内容详见《湖南省高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项目实施细则》。项目由省教育厅具体负责实施。2023年拟培育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青年骨干10名、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团队10个、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名师工作室5个。

二、申报说明

项目支持对象包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职辅导员(含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其他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含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网络文化建设管理干部等人员)三种身份。

1.实行限额申报。高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项目原则上各高校可申报3项,申报类型和身份均不得重复。已获教育部和我省立项支持的原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队伍建设项目主要支持对象、团队负责人、主持人等,不得申报2023年高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项目。在带领学生支援全省经济社会建设发展、服务乡村振兴和毕业生就业创业等重大工作推进中,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等重大事件处置中,主动作为、甘于奉献、发挥重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并在省内外有显著影响力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可酌情由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会(含二级研究会)和所在高校研究后申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团队建设项目,申报名额不占所在高校指标。具体要求见《湖南省高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项目实施细则》。

2.严格审核把关。各高校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对照《湖南省高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项目实施细则》要求,严把人选质量条件,统筹申报类型和身份,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人选推荐材料应在校内公示一周,公示如有异议,高校要认真组织调查,有关异议材料及调查结论随推荐材料一并报送。高校党委应严格掌握人选的政治标准和师德表现,对所有推荐人选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对于推荐过程中把关不严或出具虚假材料,不能认真履行推荐职责的高校,省教育厅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停止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

三、报送要求

1各高校要根据本校实际统筹做好项目择优申报工作,于2023331日前完成报送工作。

2项目申报材料为《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青年骨干建设项目申报书》《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团队建设项目申报书》《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名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书》,以及《湖南省高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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