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墨客学术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 主页 > 大学教育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2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时间:2022-12-01 21:53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2年
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教职成厅函〔2022〕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助力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推进教育数字化,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服务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根据教育部2022年工作要点,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现就办好2022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以下简称活动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和时间

  (一)主题:学习贯彻二十大,终身学习向未来

  (二)举办时间:2022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举办时间为2022年11月20日—26日,活动周全国总开幕式拟定于11月下旬(暂定11月23日之后)在湖南省长沙市举办(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各地应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及有关规定确定各自举办今年活动周的形式(可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灵活安排)。

  二、活动内容

  (一)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

  各地在活动周期间,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的部署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既要有章法、见力度,更要重质量、强效果。要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多种新闻媒体及网络传播平台等重要阵地,以讲座、展板、电子屏、网络平台等线上线下多种载体,积极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宣传活动,邀请有关专家、组织城乡社区教育干部和志愿者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组织城乡社区管理骨干、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单位代表、企创人员、农村致富带头人(如种养大户)等结合实际交流自身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体会;同时,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宣传本地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和实际行动,通过活动周助力形成全社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浓厚氛围。

  (二)持续开展终身学习数字化转型相关公开课等各类线上线下学习活动

  各地要深入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充分利用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办学网络及各类终身学习服务平台,整合数字化学习资源,助力推进教育数字化,通过组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讲座、培训、观摩、座谈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举办终身学习数字化转型发展相关活动,持续、集中开展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养生保健、心理健康、职业技能、法律法规、家庭理财、闲暇生活、代际沟通、生命尊严等方面的学习活动。

  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将通过国家开放大学终身教育平台、“网上社区教育大讲堂”等开设“社区教育数字化转型与终身学习”“学习型地区构建”等相关系列公开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助力推进教育数字化、传播终身学习理念。

  (三)持续开展“智慧助老”等活动助力老年人学习

  各地要广泛动员各类院校及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终身教育机构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重要时事政策等方面学习活动,以及智能手机应用等教育培训活动,帮助老年人了解新时代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掌握网上学习、微信读书、科学生活、健康养老、疫情防控、人居环境改善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帮助老年人在智慧出行、智慧医疗、掌上金融、手机购物等领域的实际生活中应用所学技能,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各地要结合实际集中开展“智慧助老”系列服务活动,让老年人真正从智慧学习中受益,切身体验和享受“智慧生活”。

  (四)持续引导并助力全民阅读学习

  各地要积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好书推荐、好书诵读、书友会、读书沙龙、智能学习等灵活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持续开展书香社区、书香之家、读书之城建设活动。广泛组织微信读书、数字化阅读等活动。引导青少年养成阅读习惯,培养阅读兴趣。采用线上线下互动等多种方式,动员社区居民积极参加读书活动,营造全民阅读浓厚氛围,助力书香中国建设。要积极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加大在西部地区、民族地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阅读活动力度,增强阅读活动实效。

  (五)推动各地开展全民终身学习十年成果总结宣传及展示活动



本类导航

sitemap |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