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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填补家庭教育立法空白:箭在弦上

时间:2022-06-11 08:12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导读:有人说,父母是一种不需要岗前培训就可以上岗,也从来不用担心下岗的“职业”。这样的说法,在当前未成年人引发社会问题不断突出、家庭教育问题逐渐暴露的背景下,引起社会的深思。对于当前家庭教育领域存在的问题,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发表了意见建议。

“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强调家长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并强调要认真研究家庭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推进家庭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实抓好。

在今年的全国人代会上,耿学梅、邓丽等多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家庭教育相关法律的议案。日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报告显示,制定家庭教育法已被纳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三类项目,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计划于2020年启动家庭教育立法研究论证和草案起草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管养不管教”“想教不会教”,家庭教育改革刻不容缓

近年来,小到违反交通法规,大到校园欺凌、未成年人自杀和违法犯罪案件,未成年人在一起起案例中成为“主角”,引起社会深思。“为何未成年人会主导这样极端的案例和事件?”“在各方面对孩子的影响中,哪一环节出了问题?”多位全国人大代表表示,一系列案例的背后,是我国家庭教育的落后与不足。

“过去我国对家庭教育重视不足,一些家长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家庭教育缺失或不当,对未成年人成长以及家庭、社会造成负面影响,导致发生一系列未成年人极端案例和事件。”

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党组成员邓丽分析。全国人大代表、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生导师、长江教育研究院院长周洪宇是教育领域的专家。他表示,部分家长家庭教育责任主体缺位,是当前家庭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很多家长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教育孩子,重知轻德,过于关注学习,忽视对孩子良好个性品质和行为习惯的培养,还有不少家长在引导孩子的心理健康方面存在明显缺陷。”周洪宇说。

在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民政厅副厅长耿雪梅看来,在当前社会转型、家庭变迁、教育变革的外部环境下,家庭教育缺乏科学的、系统的、规范统一的指导管理服务支持体系,缺乏专业人才;各类家庭教育服务指导机构缺乏必要的准入机制和专业规范,开办质量参差不齐。“一般家庭尚且存在诸多问题,留守儿童、流浪儿童、农村贫困儿童、单亲儿童、重组等特殊家庭儿童的家庭教育更是难点。”耿学梅说。

周洪宇比喻,如果说今天的各行各业都已进入信息时代,那么家庭教育领域还停留在手工作坊时代;如果说目前的教育措施对社会的作用是锦上添花,那么推广和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对社会来说便是雪中送炭。“家庭教育领域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改革现有家庭教育局面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周洪宇说。

家庭教育立法“箭在弦上”

实际上,促进家庭教育领域工作已经受到一定重视。家庭教育被纳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在2019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今年要研制家庭教育指导手册和家庭教育学校指导手册,针对不同学龄段设置课程、开发教材、举办活动,引导家长掌握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要通过家委会、家长学校、家长课堂、购买服务等形式,形成政府、家庭、学校、社会联动的家庭教育工作体系。”

与此同时,有的地方已经就家庭教育问题展开一系列法制探索。比如,重庆、贵州、江西、江苏分别制定了《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贵州省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江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部分地区正在启动相关立法工作,如安徽省司法厅向社会公布《安徽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这些地方立法中不乏亮眼的有益尝试和实践经验。比如,《贵州省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从强化政府主导地位和职能作用、发挥学校指导作用、调动社会广泛参与等方面促进家庭教育事业。通过加强财政支持力度、推进形成政府主导下多部门共同参与、确立议事协调机构、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等规定强化政府主导职责。《江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作出不能陪在孩子身边,也要有家庭教育;小孩受到家暴,公安机关将介入;政府购买服务,支持公益性家教指导;建立家长学校,定期组织活动等特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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