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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简章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组织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市2025年计划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481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年龄18至35周岁(1989年4月14日至2007年4月14日期间出生)。属于以下情况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具有教师系列中级职称人员、报考乡村学校教师人员,年龄最高可放宽到40周岁(视其社保实际缴费年限,即从2025年9月正式聘用计算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的工作年限合并其本人缴纳养老保险年限累计达到国家规定最低年限)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2025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学历(学位)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等执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具体要求见附件《2025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考时尚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可以先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8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往届毕业生及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在报名开始时必须具有合格学历(学位)证书,报名时尚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先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8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五)具有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2025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教师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我市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等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在职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特岗教师);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我市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须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方可报考。证明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验)、“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5年4月1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招聘程序
    2025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基础知识考试)→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环节开展。

(一)发布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