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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综合类岗位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6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结合青州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5年青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青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5年青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人员汇总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无特别说明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2月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5年高校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2025年高校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青州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事业单位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定向招聘岗位。

  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可应聘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定向招聘岗位。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的岗位。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2月17日9:00—2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2月17日11:00—2月22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考试鉴定专栏,按要求如实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5年2月21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5年2月17日11:00—2月22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未通过初审的,将说明理由;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5年2月17日11:00—2月23日16:00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5年3月18日9:00—3月22日9: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四)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对计划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在“青州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人社局版块”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