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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人才强州”战略和加强“软实力”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现有人才结构状况,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决定会同有关单位到高校招聘部分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完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⑵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515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8515日以后出生)

⑷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

2.其他条件

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

格条件中所指的会计专业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普通话等及以上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取得时间截止2024515日。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相关资格证书的报考者,取消报考或者聘用资格,责任及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阿坝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的人员。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或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单位和名额

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10详见附件1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仅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州招聘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一)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