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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2025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中共承德市委组织部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德市2025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

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市直事业单位工作需要,进一步拓宽事业单位人员交流渠道,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承德市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实施细则》,参照《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承德市所辖县(市、区)级及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选调。

二、选调岗位及数量

2025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计划共计51名,具体选调岗位、选调人数、选调条件等详情见《承德市2025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专业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和教育部有关专业目录设置。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定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根据其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符合招聘要求的,也可报考。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三、选调范围、比例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承德市所辖县(市、区)级及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具体范围为:双桥区、双滦区、鹰手营子矿区、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御道口牧场管理区、平泉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宽城满族自治县、滦平县、隆化县、兴隆县、承德县。

(二)开考比例

    本次选调岗位竞争比例原则上为1:3,即岗位计划数与该岗位审核通过人数之比达到1:3可以开考,审核通过低于规定比例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

(三)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专业素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具备国家干部身份;通过录干、转干等方式取得干部身份的,录干、转干符合政策规定。

3.具有2年及以上县及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经历;

  4.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等条件;

6.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9828以后出生,其他年龄区间计算按此类推)。因组织调整工作岗位造成两地分居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出具证明)。岗位条件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从其要求;

选调岗位所需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最低服务年限、试用期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

  (四)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新录用、聘用人员试用期未满,新提拔人员任职试用期未满或任职未满一年的;

4.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有关服务期限公告中允许报考上级部门或允许上级部门选拔的除外);

5.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6.正在接受审计的;

7.干部档案等有违反规定情况的;

8.选调期间提拔职务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按照有关规定,限制提拔使用、跨单位交流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