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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鹿城区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温州鹿城区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3-04-17 13:38:28   作者:   陈老师   阅读:     来源:   浙江省教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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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教师资格认定

  为保证我区教师资格管理制度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3〕1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通知精神,结合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就做好鹿城区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鹿城区教育局负责鹿城区“初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

  二、认定对象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鹿城区)、居住地(须在鹿城区办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2011年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

  (二)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

  (三)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鹿城区内在温普通高校本、专科应届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允许在毕业前提出认定申请。对于提交认定申请但未按期获得毕业证书的,本次申请无效。

  (四)已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符合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

  (五)港澳台居民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按《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文件办理,相关事宜可咨询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六)符合认定条件的,服役地在鹿城区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三、认定条件

  申请参加中小学(幼儿园)各类别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历条件: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统一实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具体申报时间:2023年6月7日至6月20日。申报对象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红色入口)选项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详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附件1)。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6月26日至29日9:00—17:00。

  2.现场确认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学院西路166号)313室,联系电话:88262806。

  3.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或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原件;有居住证的申请人员提供居住证原件或电子居住证(居住证办理证明不予以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