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7-02 03:12 | 来源:墨客学术 | 作者:墨客学术 | 点击: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协同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决定公开招(选)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应有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1日—2007年6月30日期间)。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6.具备招(选)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等资格条件。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
7.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7月31日(工作经历时间可累积计算,应聘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前的实习、见习经历不计算在工作经历时间内)。
8.以选聘形式(按程序办理调配手续)报名参加此次招(选)聘的,应聘人员须经过设区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招聘进入,且为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专业技术岗位,并具有报名岗位要求相同或以上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招(选)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5年渭南技师学院公开招(选)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学历报名的。
4.在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有关人员(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
5.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以选聘形式报名,但招聘至原事业单位后工作不满2年的。
6.失信被执行人员。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选)聘要求的。
二、招(选)聘程序
(一)发布招(选)聘公告
本次招(选)聘有关公告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渭南技师学院网站()发布。
(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
本次招(选)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收取报名费。
网报时间:2025年6月30日09:00至2025年7月4日16:00。
网上报名期间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可以更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
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6月30日09:00至2025年7月4日19:00。
报名结束后(2025年7月4日16:00)至7月6日18:00,应聘人员仅可查询审核状况,不可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2025年6月30日09:00至2025年7月6日18:00),后续不再单独开放报名登记表打印通道。《报名登记表》是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的必需凭证,请妥善保存。
(三)考试、资格复审
本次招(选)聘不设开考比例,考试一般采取面试的方式,如岗位报名人数较多,可增设笔试环节。
考试、资格复审及后续工作安排公告预计于2025年7月10日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留意查看。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