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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邯郸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统一招聘)318人公告

 

  邯郸市2025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市市直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面向社会统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1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18名,其中:综合类142名、教育类78名、医学类98名。各招聘单位招聘人数、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邯郸市2025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三、招聘对象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2007年3月27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9年3月27日以后出生)。在中小学教师“退役军人”定向岗位招聘中,服役年限满12年以上的退役士兵,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4年3月27日以后出生)。

 

  5.不限户籍。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7.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职业(执业)资格、资格证书等条件。岗位条件表专业代码为两位阿拉伯数字的为学科门类,包含该学科门类全部专业;专业代码为四位阿拉伯数字的为一级学科,包含该一级学科下所有二级学科专业;专业代码为六位及以上阿拉伯数字(含特殊字符)的为具体专业名称。国(境)外留学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8.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合格,并适应工作需要。

 

  9.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凡涉及到年龄、职业(执业)资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服役期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首日。职位要求中共党员身份的须在报名首日前履行完入党程序。

 

  (二)具体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邯郸市2025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1.“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3年3月27日及以后毕业)、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3年(2023年3月27日及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定向招聘岗位:

 

  该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且考生应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职业(执业)资格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