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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安市岳池县公开选聘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和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决定面向岳池县乡镇、街道直属事业单位及县级部门派驻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公开选聘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选聘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1名。具体职位和岗位详见《岳池县2024年公开选聘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公开选聘范围

本次选聘对象范围为岳池县乡镇、街道直属事业单位及县级部门派驻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详见《职位表》)。

三、公开选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符合《职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4.符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和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岗位聘用条件:

(1)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须具有聘用对应农业专业技术岗位所需的职称任职资格,上一年度的年度考核须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若考生现聘岗位为工勤技能岗位的,须距工勤人员法定退休年龄10周年以上方可参加选聘;

(2)报考管理岗位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考核须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且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参加选聘:

①报考者现聘岗位为管理岗位;

②报考者现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在原单位连续工作三年以上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③报考者现聘岗位为工勤技能四级及以上岗位,距工勤人员法定退休年龄10周年以上,在原单位连续工作三年以上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④报考者现聘岗位为工勤技能五级岗位,距工勤人员法定退休年龄10周年以上,在原单位连续工作三年以上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在工勤技能五级岗位工作五年以上。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6.报考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年龄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7月24日(报名首日)。

(二)加分条件

在岳池工作期间,获得以下表彰、表扬的可以加分:

1.受到省委、省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加6分;受到市委、市政府和省级机关表彰的,加4分;受到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加2分。

2.受到省委、省政府(含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及以上表扬的,加4分;受到市委、市政府(含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和省级机关表扬的,加2分;受到县委、县政府(含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表扬的,加1分。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获得记功及以上奖励的,加3分。

同一表彰(表扬)项目,加分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加分累计不超过6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24年7月25日的工作时间内持《岳池县2024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送交岳池县考试指导中心(岳池县九龙街道体育路上段36号,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8室)审核。经审核后,符合拟加分人员情况将在岳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yc.gov.cn)上公示,请考生注意查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4.按政策规定未满基层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

5.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公开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选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岳池县九龙街道体育路上段36号,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

2.提交资料